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届各类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学工部函〔2020〕34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已通知全体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规定上报所需材料,并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通过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1月8日-1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植物保护学院分团委。联系邮箱:tw_zby@163.com。
具体名单附后。
植物保护学院
2020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