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三)已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外语水平须满足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或雅思A类6分以上或有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五)近三年内,须至少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中文核心或中国科技核心)或在SCI收录期刊(署名前3)发表1篇研究性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署名前2),以上成果需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
(六)有一名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和所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论文认定
截止考核复试时,所发表中文期刊学术论文,须至少有论文接收通知、版面费缴纳凭证;英文期刊,须至少有论文接收通知、在线发表(Online)证明。
三、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进行报名,选择“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12:00-6月5日12:00。考生须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错填、漏填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提交材料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报名号+姓名+招生方式+报考专业进行命名,于6月7日18时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复试考核报到现场提交。
(一)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二)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
(三)硕士成绩单(在校生由硕士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五)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托福、雅思和CET-4、CET-6)。申请者须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六)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
(七)实施代表作评价制,申请者提供论文、专利、奖励等代表作总数量不超过3项/篇;
(八)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和所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缴纳报名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学院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20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审核与考核
(一)学院成立由3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材料评价阶段。
(二)学院成立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评价小组。成立多个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的,应与招生指标分配、录取排名办法学科方向相一致,确保评价公平公正。材料审核评价小组专家分别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材料评价成绩。
(三)学院根据评价成绩,在同一材料审核评价小组内,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指标的1.5倍,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导师不足时,从硕士生导师库中补充)组成的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学科综合考核。各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
(五)学科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及综合素质10分,外语水平考核2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20分、专业综合考核50分。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思政与综合素质考核:考察申请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及个人学习、工作综合表现等
2.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等。
3.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4. 专业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5.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6. 综合考核采取来校现场考核,6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与考核。
七、录取
考核总成绩=材料考核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招生计划,遵循导师和考生互选原则,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354-6286398
邮箱:sxndzb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