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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2022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量:

一、统计依据

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严格执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校行字〔2004143号),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严格执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校行字〔2004143号)文件。请各系室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扩大计算系数、改变计算公式。

二、统计范围

2022年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三、统计及审核程序

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个人填报,交系室主任审核,院部成立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组,成员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教务办主任(含研究生教学秘书)和各系系主任组成。统计工作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管理部门的双肩挑人员和兼职授课的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等由学科(或课程)归属单位进行统计。

(二)辅导员型教师承担的形式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课程由相关单位审核后,交教师所在本单位进行统计汇总。

(三)严格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下达的课表,并结合教师的教学日程表进行审核。其中实验实践课要严格对照实验实践教学日程表或成绩记录单进行审核,无实验实践报告者不得填写,审核时可核查实验实践报告。

(四)承担其他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的,其相关教学工作量要特别标注。

(五)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分开统计。

(六)监考等已纳入调剂绩效的,其工作量不再重复统计。

(七)审核完成后,对教师个人2022年教学工作量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单位统计表和个人申报表报给组织人事部。

四、统计时间要求

各系按要求将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量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于2022617日前以系室为单位将个人及系室主任签字后的纸质版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并在线填报《植物保护学院2022年度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点击此处)

本科教学工作量联系人:杨玉婷,联系电话:0354-6286398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联系人:翟鹏辉,联系电话:0354-6286398

五、统计纪律要求

请所有教师严格按照课表、教学日程表和个人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进行填报,严禁多报、瞒报、借用教学工作量。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学校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各单位的教学工作量填报和审核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填报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统计和审核说明

(一)指导毕业实习时间规定。指导毕业实习天数严格按照实际指导时间进行填写,一般不超过90天。工作量按照1.3学时*实习天数*(实习人数/12)进行计算,课时费折半核算。指导毕业实习不得与科研训练重复填写。

(二)科研训练规定。科研训练须为在毕业实习工作开展之前,安排本科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须有学院科研训练方案或安排,且有科研训练成果(发表论文或科研训练报告),否则一律不得统计。

(三)实验课规定。实验课要根据实际授课分组情况,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中第二条中第六款和第七款规定填报和审核。

(四)毕业设计规定。指导毕业设计和指导毕业论文只可统计其中一项,不得重复填写,指导毕业设计过程按照指导毕业实习进行填写。

(五)研究生专业课规定。研究生专业课填报和审核要严格执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二条规定:

1. 全部面授的课程,硕士生课:计划学时×1.5,博士生课:计划学时×2.0

2. 部分面授、部分自学的课程(面授时数不少于计划学时数的1/2),硕士生课:计划学时×0.8,博士生课:计划学时×1.0

3. 以研究生自学为主,教师面授时数少于计划学时数的1/2的课程,硕士生课:计划学时×0.4,博士生课:计划学时×0.6

(六)课时津贴规定

课时津贴(代课费)要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即课时津贴工作量=课堂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习实训教学工作量×0.5+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备注:课时津贴工作量统一计算)


 附件  2022年度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申报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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