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2〕27号)、《山西农业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3〕9号)以及教育部2025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5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文件和有关精神,成立植物保护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三宝 马瑞燕
成 员:杜海燕 赵晓军 吴凯晋 张宝俊 高越 郭艳琼 贾栋 赵清
秘 书:翟鹏辉
二、工作组
复试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秘书1-2名,技术员1名。
复试专家由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在建立专家库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专家随机抽取,在院纪检委员监督下进行。复试专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秘书负责详细记录考生复试过程,并进行成绩汇总。技术员协助组长完成线下复试技术支持,保存复试过程音视频资料。
命题工作组由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复试考核的命题、编组、密封、保管等工作,实行命题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制度。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
三、接收推免生类型
1.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以博士研究生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
四、接收推免生的要求
(一)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获得自己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二)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 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推免服务系统生成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1) 《山西农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推免服务系统生成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3) 两份《专家推荐书》,要求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科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
(4) 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5)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 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 获奖证书、以及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考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英语六级、国家级荣誉等项目,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复印件)。
五、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研究生院下发通过资格审核的推免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规定复试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山西农业大学太谷校区)。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1. 思想品德
设计开放性试题,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素质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综合素质
以考生面试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政审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
4. 复试内容占比
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25%+科研能力和潜力40%+英语听说能力15%
评价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主要考核内容 |
分值 |
1 |
综合素质及能力 |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 |
20 |
2 |
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 |
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
25 |
3 |
科研能力和潜力 |
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40 |
4 |
英语听说能力 |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通过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测评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
15 |
总计 |
|
100 |
3. 复试
由学院对每组的复试考生随机产生复试次序,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复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现场打分。
复试命题采取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组建复试题库,试题编组及编号,U盘存储,装入信封签字盖章,妥善保管。复试时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并严格保密。
七、录取
1. 复试录取原则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2. 确定拟录取名单
(1)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材料保管
所有复试音视频资料、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各类汇总材料,须妥善保存3年以上,以备用备查。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4-6285012,0354-6286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