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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量:

为保证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完成事项
1 202535日前 个人信息完善
2 315日前 学位申请人答辩资格审查
3 41 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需导师在系统审核)
4 43 - 410 学位论文学科审核(内审)
5 413 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6 415 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7 518 提交学术成果审核认定材料
8 520-526 学位论文答辩
9 530日前完成 学位信息采集及学位论文终稿提交

1:请同学们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事项。序号1-9涉及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个人信息完善是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必要条件,请确保【1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管理”-“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维护的准确性。尤其是个人信息维护中涉及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导师信息(确保和导师工号一致)。【2】拟在2025年春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且发表学术成果已达到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得同学,请第一时间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学术成果填报信息中: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务必确保准确无误,导师需审核通过(存在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仍然填报的,学术成果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填的情况,学院将视为初审不合格)。说明:【1】应于35日前完成【2】应于学生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前完成;

3:学位论文学科审核和校外评阅向系统提交的学位论文应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致谢、发表的小论文等信息;

4:学科专家应按时完成论文审核并出具修改意见,以确保学院学位工作的整体进程。

5:学生应于答辩结束后一天之内在系统录入答辩结果。仅毕业不申请学位的学生终版论文电子版不需提交系统。

6:学位信息采集,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否则影响学位证书信息。

二、答辩安排

1. 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20250526日前完成答辩,5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定稿并在系统提交。

2. 答辩方式:线下。

3.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请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提交主楼226办公室审批,未经审批的组织答辩结果不予认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须提前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或海报。

三、组织答辩

3.1预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进行正式答辩之前需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成员由3-5位正高级专家或博导组成;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在导师组内或导学团队安排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即可自行组织进行。

3.2答辩

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填写答辩申请。

2)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两名外单位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2人,由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

3)答辩秘书应提前3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做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答辩结束后报送材料

4.1 秘书交回材料

答辩情况表和学位申请书(交回主楼226办公室)、答辩花费名单(答辩秘书在答辩完成后完成签字,发给学生)。

4.2 学生交回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

5)《答辩申请书》一份(正反打印);

6)《论文评阅意见》(外审意见,纸质版双面A4打印,硕士1份,含两位外审专家意见;博士1份,含三位外审专家意见);

7)《知识产权任务书》1份;

8)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学号命名),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2本,硕士1本),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4.3 其他材料

1)毕业登记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2)毕业巡回单(领取证书前交回)

3)毕业典礼(辅导员通知)

五、学术论文审核认定

5.1 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或已毕业未超过最长申请年限的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2 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科硕、博士学位授予标准》(202339日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新标准)执行。

5.3 审核认定程序

1)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初步审核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5.4 材料提交

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于2025518日将下列材料交回主楼226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支撑材料提交

科研成果已见刊的同学提供

博士:SCI检索报告+SCI论文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硕士:科研成果是SCI需要提供SCI检索报告+SCI论文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应与本学科相关);科研成果为中文期刊需要提供期刊原件。

科研成果未见刊的同学提供

博士:SCI刊源证明+SCI论文复印件+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硕士:科研成果是SCI需要提供SCI刊源证明+SCI论文复印件+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科研成果为中文期刊需要提供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发表中文期刊的复印件。

注:2020级及以前未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若按照原标准申请学位,对于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小论文原文和检索报告,没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植物保护学院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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