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阶段 |
时间节点 |
需完成事项 |
1 |
2025年9月17日前完成 |
完善研究生系统内个人信息,尤其要检查核对身份证号码 |
2 |
9月22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发起2025第三批答辩资格审查 |
3 |
10月8日上午10:00前完成 |
学生系统上传内审论文,导师完成审核 |
4 |
10月9日-14日完成 |
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阅 |
5 |
10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 |
学生系统上传论文,导师完成审核,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
6 |
10月21完成 |
学位论文外审送审 |
7 |
答辩前三天 |
学生需登录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
8 |
11月21日-23日完成 |
学位论文答辩 |
9 |
11月24日完成 |
在系统填写“答辩结果录入” |
10 |
11月27日完成 |
“学生学位申请”,仅选择一项符合植物保护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 |
11 |
11月28日完成 |
“授予数据核对” |
12 |
11月30日下午4:00前完成 |
系统提交“终版论文上传(导师需完成审核)” |
注1:确保“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管理”-“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息维护”的准确性。尤其是“个人信息维护”中涉及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导师信息(需与导师工号一致);
注2:在不同阶段,学生向系统提交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应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致谢、发表的小论文等信息,并确保目录、参考文献及正文格式正确;
注3:学科专家应按时完成论文审核并出具修改意见,以确保学院学位工作的整体进程;
注4:阶段5,第一次检测结果≤20%的学位论文,请进入系统手动点击直接提交外审,第一次查重>30%,答辩流程终止。第一次检测结果≤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二次查重,≤20%的学位论文自动提交外审,第二次查重仍然>20%,答辩流程终止;
注5:仅毕业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完成第9个阶段后终止操作。即在系统填写“答辩结果录入”后,阶段10-12不需要再提交;
注6: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学术成果填报信息中: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务必确保准确无误,导师需审核通过(存在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仍然填报的,学术成果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填的情况,学院将视为初审不合格);
注7:阶段11,“授予数据核对”,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否则影响学位证书信息;
注8:阶段12,PDF版本论文须包含封皮(博士蓝色或硕士绿色)和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二、答辩安排
1. 学位论文答辩: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3日完成答辩。
2. 答辩方式:线下。
3.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请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提交主楼226办公室审批,未经审批的组织答辩结果不予认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须提前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或海报。
三、组织答辩
3.1预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进行正式答辩之前需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须全部安排预答辩,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成员由3-5位正高级专家或博导组成;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在导师组内或导学团队安排预答辩,博/硕士预答辩工作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即可自行组织进行。
3.2答辩
(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填写答辩申请。
(2)以植物保护学科导学团队为单位开展研究生答辩工作,学生数量较少的团队可并入其他导学团队。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名相关行(企)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2人,由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
(3)答辩秘书应提前3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做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答辩结束后报送材料
4.1 秘书配合把关以下表格的签字部分,答辩完成后归还学生。
《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书》和《答辩花费名单》。
4.2 学生交回材料(日期和意见必须规范填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
(4)《答辩申请书》一份(正反打印);
(5)《论文评阅意见》(外审意见,纸质版双面A4打印,硕士1份,含两位外审专家意见;博士1份,含三位外审专家意见);
(6)《知识产权任务书》1份;
(7)《答辩情况表》(A3正反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
(8)《学位申请书》(A3正反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不申请学位的同学不用交)
(9)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学号命名),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2本,硕士1本),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不申请学位的同学不用交)
4.3 其他材料
(1)毕业登记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2)毕业巡回单(领取证书前交回)
(3)毕业典礼(辅导员通知)
五、学术论文审核认定
5.1 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或已毕业未超过最长申请年限的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2 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科硕、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5.3 审核认定程序
(1)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初步审核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5.4 材料提交
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4:00前将下列材料交回主楼226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支撑材料提交
科研成果已见刊的同学提供
博士:SCI检索报告+SCI论文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硕士:科研成果是SCI需要提供SCI检索报告+SCI论文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应与本学科相关);科研成果为中文期刊需要提供期刊原件。
科研成果未见刊的同学提供
博士:SCI刊源证明+SCI论文复印件+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硕士:科研成果是SCI需要提供SCI刊源证明+SCI论文复印件+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科研成果为中文期刊需要提供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发表中文期刊的复印件。
注:2020级及以前未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若按照原标准申请学位,对于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小论文原文和检索报告,没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注1:上述材料除教学秘书、学院、学科、学校部分签字和盖章处,其余部分签字盖章均应齐全;
注2:本次答辩,学生交回材料需从研究生系统导出按要求自行打印。
植物保护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