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依据
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严格执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农大党字[2022]136号),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严格执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校行字〔2004〕143号)文件,教学其他教学工作量参照《植物保护学院其他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试行》执行,请各系室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扩大计算系数、改变计算公式。
二、统计范围
2023年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三、统计及审核程序
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个人填报,交系室主任审核,院部成立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组,成员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教务办工作人员和各系室主任组成。统计工作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管理部门“双肩挑人员”和兼职授课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等由课程归属单位进行统计。
(二)辅导员型教师承担的形式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课程由相关单位审核后,交教师所在本单位进行统计汇总。
(三)严格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下达的课表,并结合教师的教学日程表进行审核。其中实验实践课要严格对照实验实践教学日程表或成绩记录单进行审核,无实验实践报告者不得填写,审核时可核查实验实践报告。
(四)承担外院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的,本部分教学工作量要特别标注。
(五)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分别统计。
(六)监考等已纳入调剂绩效管理的,其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
(七)院部审核完成后,对教师个人2023年教学工作量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单位统计表和个人申报表报给组织人事部。
四、统计时间要求
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和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3月21日前交各系室主任,各系室主任审核并汇总各系室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3月23日前以系室为单位将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电子版)和个人及系室主任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本科教学工作量联系人:杨玉婷,联系电话:0354-6286398。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联系人:翟鹏辉,联系电话:0354-6286398。
五、统计纪律要求
请所有教师严格按照课表、教学日程表和个人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进行填报,严禁多报、瞒报、“借用”教学工作量。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一票否决。
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