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审核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1. 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于2022年11月28日前见刊。
2.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参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关于重申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署名规定的通知》和植物保护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核认定程序:
1. 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 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初步审核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四、材料提交
申请学位的学生请于2022年11月28日将下列材料交回主楼226办公室。
1. 《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 《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情况汇总表》(填写腾讯文档https://docs.qq.com/sheet/DSlRYTkx4aGxyU0lR?tab=BB08J2);
3. 对于发表在中文期刊的学术论文,提供原刊或导师签字后的录用证明及版面费缴纳证明;对于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小论文原文和检索报告,暂时没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4. 博士需提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导师签字),内容包含学生姓名、专业、学号、导师、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名、发表学术论文题目、学位论文名称、发表学术论文所属学位论文的章节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