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4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
事 项 |
2024年3月11日前 |
个人信息完善 |
3月15日前 |
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 |
4月1日 |
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后) |
4月3日 - 4月10日 |
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审 |
4月13日 |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
4月15日 |
学院提交学位论文至平台,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
5月21日-27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30日前完成 |
学位信息采集 |
备注1: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中的流程和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备注2:学位信息采集,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否则影响学位证书信息。数据表中需填写代码的项目请查阅《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
二、答辩流程安排
1. 学位论文答辩: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完成。
2. 答辩方式:线下。
3.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请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提交主楼226办公室审批,未经审批的组织答辩结果不予认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须提前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或海报。
三、答辩组织
3.1 预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进行正式答辩之前需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成员由3-5位正高级专家或博导组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导学团队、科研团队组织实施。
3.2答 辩
(1)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填写答辩申请。
(2) 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两名外单位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2人,由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
(3) 答辩秘书应提前三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4) 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做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材料报送
4.1 答辩秘书交回材料:
(1) 答辩情况表和学位申请书(交回主楼226办公室)
(2) 答辩花费名单,请答辩结束后直接发给学生。
4.2 学生交回材料:
(1)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2)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3)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
(4)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签字、日期填写完整);
(5) 答辩申请书(在线系统下载,正反打印);
(6) 《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腾讯文档,文档后续发布);
(7) 《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博(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本次不申请学位的学生也必须填写(腾讯文档,文档后续发布);
(8) 论文评阅意见(外审意见,纸质版双面A4打印,硕士1份,含两位外审专家意见;博士1份,含三位外审专家意见);
(9) 知识产权任务书1份;
(10) 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学号命名),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人(研究生院、档案馆、图书馆各存一本),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4.3其他材料
(1) 毕业登记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2) 毕业巡回单(领取证书前交回)
五、学术成果审核认定
5.1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或已毕业未超过最长申请年限的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2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基本条件执行。
5.3审核认定程序
(1) 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 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初步审核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5.4材料提交
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请于2023年5月20日将下列材料交回主楼226办公室。
(1) 《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 《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情况汇总表》;(填写腾讯文档,文档后续发布);
(3) 2021级研究生申请学位:提供原刊或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
(4) 延期毕业学生申请学位:对于发表在中文期刊的学术论文,提供原刊或小论文原文、导师签字后的录用证明及版面费缴纳证明;对于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小论文原文和检索报告,没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5)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导师签字),内容包含学生姓名、专业、学号、导师、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名、发表学术论文题目、学位论文名称、发表学术论文所属学位论文的章节等信息。
植物保护学院
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