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学团队: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 阶段 |
时间节点 |
需完成事项 |
| 1 |
3月15日前 |
完善研究生系统内个人信息,尤其要检查核对身份证号码 |
| 2 |
3月20日前 |
学生在系统内发起2026第1批答辩资格审查 |
| 3 |
4月2日 |
学生系统上传内审论文,导师完成审核 |
| 4 |
4月4日-4月10日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阅 |
| 5 |
4月11日前 |
博士研究生公开进行预答辩 |
| 6 |
4月15日 |
学生系统上传论文,导师完成审核,进行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 |
| 7 |
4月18日前 |
学位论文送外审 |
| 8 |
5月20日-25日 |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注意:答辩前3天,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
| 9 |
5月26日前 |
毕业生需在系统填写“答辩结果录入” |
| 10 |
5月26日 |
提交学位申请,仅选择一项符合植物保护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纸质版材料需和系统提交成果保持一致! |
| 11 |
5月27日 |
“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核对” |
| 12 |
5月29日 |
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终版论文上传(导师需完成审核)” |
注1:确保“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管理”-“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息维护”的准确性。尤其是“个人信息维护”中涉及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导师信息(需与导师工号一致);
注2:硕士研究生的内审和外审,学生向系统提交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应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致谢、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信息,并确保目录、参考文献及正文格式正确;
注3:学科专家应按时完成论文审核并出具修改意见,以确保学院学位工作的整体进程;
注4:第一次检测结果≤20%的学位论文,请毕业生进入系统手动点击直接提交外审,第一次查重>30%,答辩流程终止。第一次检测结果≤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20%的学位论文将自动提交外审,第二次查重仍然>20%,答辩流程终止。在文字复制比检测基础上,新增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检测。检测结果须反馈至导师,由导师结合论文内容进行质量把关;
注5:仅毕业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完成第10个阶段后终止操作。即在系统填写“答辩结果录入”后,阶段11-13不需要再提交;
注6: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学术成果填报信息中: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务必确保准确无误,导师需审核通过(存在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仍然填报的,学术成果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填的情况,学院将视为初审不合格);
注7:阶段12,“授予数据核对”,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否则影响学位证书信息;
注8:阶段13,PDF版本论文须包含封皮(博士蓝色、硕士绿色)和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二、答辩安排
1. 学位论文答辩: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5日完成答辩。
2. 答辩方式:线下。
3.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请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提交主楼226办公室审批,未经审批的组织答辩结果不予认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须提前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或海报。
三、组织答辩
3.1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环节调整至校外评阅前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导学团队及指导教师负责组织预答辩程序,博士学位论文通过预答辩后,方可进入校外评审程序。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和预答辩程序,参考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
3.2答辩
(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填写答辩申请。
(2)硕士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专家组成,主席由相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委员由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名校外行业专家;博士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专家组成,主席由相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委员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硕士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博士学位答辩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
(3)答辩秘书应提前3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做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答辩结束后报送材料
4.1 秘书配合把关以下表格的签字部分,答辩完成后归还学生。
《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书》和《答辩花费名单》。
4.2 学生交回材料(日期和意见必须规范填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
(5)《答辩申请书》一份(正反打印);
(6)《论文评阅意见》(外审意见,纸质版双面A4打印,硕士1份,含两位外审专家意见;博士1份,含三位外审专家意见);
(7)《知识产权任务书》1份;
(8)《答辩情况表》(A3正反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
(9)《学位申请书》(A3正反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不申请学位的同学不用交)
(10)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学号命名),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2本,硕士1本),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不申请学位的同学不用交)
4.3 其他材料
(1)毕业登记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2)毕业巡回单(领取证书前交回)
(3)毕业典礼(辅导员通知)
五、学术论文审核认定
5.1 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或已毕业未超过最长申请年限的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2 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科硕、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5.3 审核认定程序
(1)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初步审核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5.4 材料提交
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于2026年5月26日下午4:00前将下列材料交回主楼226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支撑材料提交
科研成果已见刊的同学提供
博士:SCI检索报告+SCI论文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硕士:科研成果是SCI需要提供SCI检索报告+SCI论文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应与本学科相关);科研成果为中文期刊需要提供期刊原件。
科研成果未见刊的同学提供
博士:SCI刊源证明+SCI论文复印件+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具体说明(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硕士:科研成果是SCI需要提供SCI刊源证明+SCI论文复印件+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科研成果为中文期刊需要提供学术论文正式(或在线)发表证明或有论文正式接受的电子邮件且导师签字+发表中文期刊的复印件。
注:2020级及以前未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若按照原标准申请学位,对于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小论文原文和检索报告,没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注1:上述材料除教学秘书、学院、学科、学校部分签字和盖章处,其余部分签字盖章均应齐全;
注2:本次答辩,学生交回材料需从研究生系统导出按要求自行打印。
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