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研训练是学院面向低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展的一项创新教育过程,是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大学生科研和创新能力的一项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科研训练及其管理工作,提升本科生的科研素养和思维水平,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和综合科研能力,推进我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向纵深和多层次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规范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的科学化管理,为广大学生提供广阔的科研训练平台,激发学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科研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原则
1、教书育人是本分,指导学生是职责。既体现在课堂授课中,也体现在科研训练指导和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等方面,教师和科研人员均应指导学生的科研训练及毕业实习。
2、科研训练计划的开展根据教师的科研方向及需求,结合学生科研兴趣双向选择,中级以上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均应参与本科生科研训练和本科毕业实习的指导,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不超8人。
3、学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及科研人员(获得教师资格证)所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人数不低于3人/届。
4、未加入教师、科研人员科研项目及科研活动的学生按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1:2:1的比例进行培养任务分解。
5、大学生科研训练已以科研实践形式列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2学分,周数不低于7周,参加科研训练的学生按期提交实践报告,由各指导教师负责成绩评定,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负责监管及成绩录入。
6.、指导学生科研训练教学工作量按照指导教师: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9:1的比例进行计算。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科研训练或毕业实习的本科生在进实验室之前,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培训,包括相关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学习、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学习、以及其它注意事项的学习。指导老师要对其指导的本科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日常管理与日常指导。
2、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指导老师要对其拟开展的实验内容进行必要的指导,要求按照实验规程规范开展相关实验。
3、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训练或毕业实习的本科生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相关政策
1、学院在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教学资源方面予以支持。
2、指导学生科研训练、毕业实习实效在年底绩效、评优、各类各层级的优秀推荐中予以体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植物保护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
2023.02.16